《弥士巴庭》(Mishpatim)中关于流产与堕胎的讨论
扩展《弥士巴庭》(Mishpatim)中关于流产与堕胎的讨论及希伯来文背景和古代翻译
《弥士巴庭》(出埃及记 21:22-25)中关于流产、堕胎和胎儿生命的地位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不同的翻译和古代解释影响了犹太教和基督教对胎儿生命法律和伦理的理解。以下是该问题的详细分析。
📖 出埃及记 21:22-25 的希伯来原文
כִּי־יִנָּצוּ אֲנָשִׁים וְנָגְפוּ אִשָּׁה הָרָה וְיָצְאוּ יְלָדֶיהָ וְלֹא יִהְיֶה אָסוֹן עָנוֹשׁ יֵעָנֵשׁ כַּאֲשֶׁר יָשִׁית עָלָיו בַּעַל הָאִשָּׁה וְנָתַן בִּפְלִלִים׃
וְאִם־אָסוֹן יִהְיֶה וְנָתַתָּה נֶפֶשׁ תַּחַת נָפֶשׁ׃
📜 关键的古代翻译和解释
1️⃣ 马所拉文本(Masoretic Hebrew Reading)
“如果两个人打斗,碰撞到一位怀孕的妇人,使她流产,但没有其他伤害(אָסוֹן,ason),则施以罚款,由丈夫索赔。”
“但如果有伤害(אָסוֹן,ason),你应当以命偿命。”
2️⃣ 七十士译本(LXX,公元前3-2世纪希腊文)
希腊文圣经(LXX)版本有明显不同的翻译:
“如果两个人打架,击中一位怀孕的妇人,使她的孩子流产,若胎儿尚未成形,加害者应受罚。”
“但如果胎儿已经成形,则加害者必须偿命。”
关键区别:
LXX 版本区分“成形”与“未成形”的胎儿(使用“ἐξεικονισμένον”即“完全成形”)。
这表明古代世界中可能存在不同胎儿发育阶段的法律地位。
3️⃣ 塔古姆·翁克鲁斯(Targum Onkelos,公元1-2世纪阿拉姆语翻译)
翻译中将 “伤害”(אָסוֹן,ason)理解为仅适用于母亲,而不是胎儿。
这意味着只有母亲受伤或死亡才涉及更严厉的处罚。
4️⃣ 米示拿与塔木德(Mishnah & Talmud)
《米示拿·Ohalot 7:6》 – 如果分娩过程中母亲的生命受到威胁,则可以终止胎儿生命,因为母亲的生命优先。
《塔木德·Sanhedrin 72b》 – 胎儿在出生前被视为母体的一部分(ubar yerekh imo,“母亲身体的一部分”)。
🛠 神学和伦理解读
1️⃣ 根据出埃及记 21 的犹太观点
大多数拉比解释强调母亲的福祉优先。
该经文没有将流产等同于谋杀,表明胎儿在法律上并不等同于出生后的生命。
例外情况:尽管犹太律法通常禁止堕胎,但如果母亲生命受到威胁,则可以允许(皮库亚赫·内费什,Pikuach Nefesh,即“拯救生命”原则)。
2️⃣ 基督教不同的诠释
早期教父(如奥古斯丁、阿奎那) 依照七十士译本(LXX),区分胎儿发育阶段的不同法律地位。
现代基督教辩论围绕出埃及记 21:22-25 是支持还是反对胎儿完全等同于人。
某些支持“生命自受孕开始”的观点认为,该章节肯定了胎儿的价值,而某些反对胎儿等同于人的观点认为,该章节的罚款制度表明胎儿的法律地位低于已出生的个体。
🧐 关键问题与挑战
“ אָסוֹן (ason,伤害)” 指的是母亲还是胎儿?
若指 母亲,则该律法没有将流产视为杀人。
若指 胎儿,则可能表明不同的发育阶段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圣经是否认为胎儿生命与出生后的生命完全相等?
流产的罚款表明胎儿有价值,但不完全等同于一个出生的个体。
这就引发了关于生命开始时间的神学辩论。
为何七十士译本(LXX)区分“成形”和“未成形”胎儿?
这可能代表古代世界对胎儿发育阶段的法律与道德认知,影响了后来的犹太与基督教伦理。
💡 关键总结
观点 | 对出埃及记 21:22-25 的解释 |
---|---|
马所拉文本(MT) | 如果母亲未受伤,则只是罚款,若母亲死亡则“命偿命” |
七十士译本(LXX) | 区分“成形”和“未成形”胎儿,成形胎儿受更严格处罚 |
塔古姆·翁克鲁斯 | 重点关注母亲受害,而非胎儿 |
米示拿与塔木德 | 胎儿在出生前被视为母体一部分,除非威胁母亲生命,否则堕胎受限 |
早期教父 | 部分教父接受 LXX 的胎儿发育阶段差异 |
现代支持胎儿生命论者 | 认为该经文强调胎儿的价值,虽然不明言堕胎,但可作为支持胎儿权利的依据 |
现代自由派解读 | 因胎儿流产仅被罚款而非“命偿命”,这表明胎儿的法律地位低于已出生个体 |
🔥 最终思考:出埃及记 21:22-25 是否解决堕胎问题?
该经文的解释存在不同版本(希伯来文、LXX、塔木德等)。
犹太传统更倾向于保护母亲生命,但限制堕胎。
基督教传统对此有不同立场,部分支持 LXX 的胎儿发育阶段区分,部分认为胎儿等同于出生个体。
现代讨论仍在继续,涉及法律、伦理和神学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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