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信仰:《加拉太书》3:22与“Pistis Christou”争论的第三种观点
耶稣-基督-信仰:《加拉太书》3:22与“Pistis Christou”争论的第三种观点 Kevin Grasso 在 2020 年的研究提出了一种 “第三种观点” ,重新定义了对 “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Pistis Christou) 的理解。传统上,该短语的解释存在两种主要观点: “对基督的信”(客体属格,Objective Genitive) → 指人的信仰对象是基督,即“信靠基督”。 “基督的忠信”(主语属格,Subjective Genitive) → 指基督对上帝的忠信,强调基督的信实。 Grasso 提出的 第三种解读 认为,这一短语应该被理解为 “基督信仰” (The Christ-Faith),即一种以基督为中心的信仰体系,而不是个人的信或基督的信实。 📖 《加拉太书》3:22 在第三种观点下的理解 希腊原文(加 3:22) ἀλλὰ συνέκλεισεν ἡ γραφὴ τὰ πάντα ὑπὸ ἁμαρτίαν, ἵνα ἡ ἐπαγγελία ἐκ πίστεως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 δοθῇ τοῖς πιστεύουσιν. 传统翻译: 对基督的信(客体属格) → “但经上把万物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靠基督而赐给那些信的人。” 基督的忠信(主语属格) → “但经上把万物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基督的忠信而赐给那些信的人。” 基督信仰(第三种观点) → “但经上把万物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基督信仰而赐给那些信的人。” 🔍 Grasso 观点的核心分析 Grasso 通过语言学和句法分析,挑战了 “对基督的信” 和 “基督的忠信” 这两种解读,提出 “基督信仰” 的解释。 “对基督的信”不太可能 在希腊语中,如果 “对基督的信” 是正确的表达方式,通常应使用 ἐν(在…之中)或 εἰς(进入) 来表达人对基督的信靠。 在保罗的书信中,** πιστεύω(动词“信”)+ 介词补语** 才是表达对某人信仰的常规方式,而 πίστις Χριστοῦ 并未使用这种结构。 “基督的忠信”存在问题 πίστις(信仰)+ 属格 的用法通常不会指代某个人的行动,而是指一个 信仰体系或宗教信仰 。 保罗常将 πίστις(信仰) 与信仰体系相关联,而不是个体的信实或忠信。 ...